江苏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7-07-04 | 来源: 网络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主要进行粮油、蔬菜、瓜果、畜禽产品、花卉苗木等农牧业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集中批量交易的场所,且批量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95%以上。其中,产地市场是位于农产品主产区,以解决该区域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的批发市场。销地市场是位于农产品主销区,以解决区域内城镇人口消费为主要目的的批发市场。申报省级重点市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市场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交易2年以上;
2、市场选址、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及有关规定,具有比较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3、市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备的市场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交易秩序较好,管理工作规范,运作模式科学,市场信誉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基础设施
1、市场宽敞整洁,产地市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销地市场占地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
2、市场基本设施齐全,具有交易厅、电子交易结算中心、停车场、仓库等,配备冷链物流、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3、市场具备农产品自检能力,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并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三、交易规模
1、产地市场年交易额不低于2亿元,其中蔬菜、水果产品市场年交易额须达到2亿元,花卉、畜禽产品市场年交易额须达到3亿元,粮食市场年交易额须达到5亿元,且主要农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该产品年生产总量的1/3以上;
2、销地市场年交易额须达到5亿元,且农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同类农产品年消费总量的60%以上,辐射的城镇人口一般应在50万人以上。
四、服务功能
1、建立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农产品价格和市场供求信息,具备一定的价格形成能力; 
2、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近两年市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探索发展配送、连锁、网上交易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创新;
4、积极推动产销衔接,较好地在农产品品种、数量上调剂余缺,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农产品市场价格相对稳定。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