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发布时间:2019-12-11 | 来源: 赣南日报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委、市政府印发《赣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对赣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整体部署,明确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赣州市落地开花。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科学把握赣州市乡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赣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阶段性谋划,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乡村要怎样才算得上振兴呢?《规划》给出明确答案:到2022年,赣州市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壮大,农业供给质量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乡风文明基本形成,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乡村治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坚持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 
  乡村振兴,应怎样处理好与城镇的关系呢?《规划》指出,要坚持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多规合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增强城镇对乡村的反哺能力,构建“中心城区-县级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自然村”六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形成“组群引领、两带串联、多点支撑、城乡融合、全面振兴”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规划》明确,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发展态势,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基础和演变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搞齐步走,分类别推进乡村振兴。区别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不同情况,通过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方式,合理划分、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把我市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首要和根基。《规划》明确,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生态、高产高效、特色精品为目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力,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赣州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赣州市农村最大的财富和优势,《规划》明确,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建设具有赣州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打赢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任务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规划》明确,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走乡村善治之路,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乡村振兴,要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规划》明确,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提水平的要求,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好的规划,重在加强组织实施。《规划》明确,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建立层层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要积极履职,积极调动社会参与。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进农村产权、土地、户籍、人才、投融资等方面的改革,打造典型示范,抓好考核评估,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推动我市乡村跨越发展和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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