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投资 为乡村振兴添动力
发布时间:2020-12-25 |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谋划扩大农村投资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
    日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农业农村投资现状和发展实际,谋划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的十项重大工程。“以这些工程为抓手,稳定和扩大农村投资,把‘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补得更实。”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说。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的迫切需求,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去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和产业自身因素影响,我省农业农村投资增速出现明显下降,2019年一产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上年下降26.2%,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对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带来较大冲击。
这种形势下,扩大农村投资就非常迫切了。
    这份实施意见,是对中央要求的落实。
    7月3日,中央农办等七部委印发意见,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我省实施意见就是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多渠道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逐条对照提出实施意见。
  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在起草中贯彻中央精神的同时,紧扣我省实际。结合我省农业农村投资现状和发展实际,落实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了农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的十项重大工程,在此基础上,谋划储备建设一批重点投资项目。
明确“补短板”重点项目,为拉动投资指明路径
哪些是当前我省“三农”发展的突出短板?具体将实施哪些项目?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谋划储备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投资十大工程,为拉动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这十大工程分别是聚焦稳产保供,支持农田建设工程、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提升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聚焦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现代农业园区工程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聚焦乡村建设,谋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农村电网建设工程等,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钱从哪里来?
   实施意见就加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力度提出了具体措施,强调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让农业农村“补短板”投资工程得到真金白银的投入。包括扩大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积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强调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支持购买使用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扩大以工代赈规模,重点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出,要发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作用,加快投放进度。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的规模。实施直接融资奖励政策,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融资的“三农”企业,省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1%给予最高70万元奖励。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三农”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
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把扩大投资纳入考核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尤为重视各项部署的落实,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同时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月调度制度。
    “农业农村投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提出的是方向和重点,具体落实还要各地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各地要围绕农业农村十大工程,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枢纽性的重大项目,加快形成覆盖全面、系统完备、分层分类、长短结合的项目储备库。”实施意见要求。
    投资旺不旺、效果好不好,营商环境很关键。实施意见专门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规范行政执法,推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有效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
    令人兴奋的是,实施意见对备受关注的用地政策也有很具体的安排,明确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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