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6 |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的民生工程。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进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一是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分区域细化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启动“二二二”建设计划,到2025年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分别针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等重点,分类明确了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细化目标。
  二是提出了“三美一高”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聚焦“三美一高”(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提出五大项重点任务。围绕夯实村庄环境建设基础,突出生态之美,包括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任务;围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突出环境之美,包含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庄公共环境质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等工作任务;围绕保护乡村农韵肌理,突出人文之美,包含乡村风貌保护、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普及文明健康理念等工作任务;围绕健全常治长管机制,体现高水平管护;围绕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明确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和引导农民参与的工作要求。
  三是推出了九项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围绕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就多元投入、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科技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以及组织领导、分类指导、示范引领、考核激励、宣传监督等保障措施,明确了引导政府、部门、村集体、个人和社会力量等多方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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