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11-06 | 来源: 未知
依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2018年重点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
一、建设类型和建设内容
(一)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考虑到“十三五”新增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有两年试运行期,2018年优先支持“十二五”命名但未投资建设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所属“学科群”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6〕29号)确定。
(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从2018年起,在继续开展数据观测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的功能,开展新品种、新产品和新技术的集成试验研究与示范等任务,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重点支持“十二五”命名但未投资建设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所属“学科群”按照农科办〔2016〕29号确定。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与科学观测、技术集成、成果示范有关的田间工程、农业或养殖试验设施及配套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购置有关仪器设备、农机具、物联网等设备。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除中央级单位外,不得建设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用房、仓库及配套用房等。
(三)农业科学试验基地
1.综合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按照《全国农业综合区划》,依托省级以上农业科学院各建设1个综合试验基地。
2.专业性农业科学试验基地。依托省级以上农业科学院和农业部原部属高校试点建设专业试验基地。
——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按照原农业部编制的《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技术集成基地建设方案》有关布局、建设任务和相关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重点选择谷物烘干与储藏技术、大豆传统制品、木薯、茶、果蔬制汁、食用菌、生鲜猪肉、蜂产品、水产品、热带棕榈加工及综合利用等领域,各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
——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围绕重点产业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综合考虑产业需求、区域布局、现有基础条件等因素,重点选择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牧草、茶叶、蛋鸡健康养殖工程与装备、苹果、稻麦轮作、黄淮海棉花、北方一季稻、种业、黄淮海产区花生、热带作物生产装备、春玉米、黄淮海甘薯等领域,各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
——精准农业技术集成科研基地。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精准农业的科研需求,重点选择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领域,各建设1个精准农业技术集成科研基地。
二、申报要求
按照《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
(一)依据原农业部审定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科研任务分工、工艺流程、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由相应“学科群”综合实验室审核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强化农业科学观测站对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支撑,提供长期性、系统性、原始性、连续性的科学基础数据,进一步强化“学科群”资源共享,据此优化仪器设备配置。
(四)为提高项目建设对重大科技任务的支撑,适应重大科研设施设备的建设需求,支持中央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以不断做大单体规模(包括单独或组合方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