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山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1号)、《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鲁政发〔2020〕1号)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梯次推进”格局,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布局
    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在高标准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品牌营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载体和平台。2020年,要紧紧围绕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因素,遴选推荐市级已正式行文公布、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际支持力度大、产业优势明显的市级产业园。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生态畜禽、健康水产、高效林果、现代种业、道地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工作重点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申请创建。鼓励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打造“产业+配套、平台+生态、技术+赋能”的数字农业产业园。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二、创建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18〕13号)明确的总体要求、创建条件、重点任务开展创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省级产业园创建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已被批准创建国家和省级产业园的,不再申报。
(二)申请创建的产业园,最多可有两个主导产业,鼓励聚焦一个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且原则上不与本市已批准创建的国家及省级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三)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四)近两年来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区),不得申请。
三、创建名额
    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因素法测算确定各设区市开展创建的申报名额。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申报1个县(市、区);除已获批创建国家、省级产业园外,尚未开展创建的涉农县(市、区)有5个及以上的设  区市可推荐申报2个,其中有省财政直管县的,至少推荐申报1个省财政直管县。
申请创建省级产业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超额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创建程序
申请创建的产业园,要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财政部门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经分管市领导审定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原则,联合组织竞争性遴选,通过材料审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批准创建。对拟批准创建省级产业园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
五、支持方式
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获批创建的省级产业园给予支持,每个产业园补助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园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园区数字化改造、产业链条补短延伸、品牌化市场营销、园区服务能力提升、联农带农机制构建等方面,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一般性支出。为体现激励约束原则,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奖补资金分两次安排。第一次在获批创建后安排50%资金,第二次在认定挂牌后安排剩余资金。产业园创建期为两年,创建期内每个产业园有两次申请认定挂牌机会,如两次认定未通过,不再安排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作出收回结余资金等处理。
六、机制探索
鼓励省属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县(市、区)合办产业园,共同组建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合力推进产业园建设工作。支持省属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人才,通过挂职、派驻、结对等方式参与产业园创建,鼓励科技人员到产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支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出资参与产业园创建,出资规模不低于省财政奖补资金规模,出资企业可通过挂职、派驻等方式参与产业园建设管理。
七、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以市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财政部门正式文件将申请创建省级产业园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省级产业园申报书(参考提纲见附件3)、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产业园建设规划等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纸质件8套、电子光盘1套)。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请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额分配表
      2.申请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3.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参考提纲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马志顺 0531-67866107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刘迎增 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孟  灿 0531-82669783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6日  

附件1
申请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额分配表
地  市 指标数 备  注
合  计 26  
济南市 2  
青岛市 2  
淄博市 2  
枣庄市 1  
东营市 1  
烟台市 2  
潍坊市 2  
济宁市 2  
泰安市 1  
威海市 1  
日照市 1  
临沂市 2  
德州市 2  
聊城市 2  
滨州市 1  
菏泽市 2  

 
附件2
申请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市级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一、产业园基本信息
产业园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产业园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数值
基本情况 农业总产值 亿元  
产业园规划面积  
  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主导产业面积(种植业)  
主导产业一(名称:  )产量  
主导产业二(名称:  )产量  
养殖面积  
其中:标准化养殖面积
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产值 万元  
     其中:一产产值  
二产产值  
主导产业加工转化率 %  
科技支撑 良种覆盖率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经费支出  万元  
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设立研发平台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集约经营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 %  
入园参与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企业个数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合作社个数  
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家庭农场个数  
园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数  
绿色发展 “三品一标”产地认证面积占比  
%
 
畜禽粪便(或秸秆)综合处理率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园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比例  
带动农民 带动就业人数  
   其中:二三产业就业人数  
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支持水平 财政投入 万元  
金融机构对产业园的贷款余额  
社会资本投入  
 
注:表中填写数据应为截至2019年底统计数据。
创建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参考提纲
 
一、申报书封面
名称:XX县(市、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
申报主导产业:XX、XX
申报单位:XX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申报日期:2020年X月
二、申请文件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申请文件;设区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文件及市政府同意意见;产业园建设规划及县级政府批复文件;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有无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须县政府出具证明并盖章。
三、申报书正文
主要包括申报书目录,产业园基本情况、创建基础、创建优势、建设思路及其他材料。
(一)基本情况
1.园区名称。XX县(市、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产业园主导产业及规模。明确界定产业园主导产业、园区边界及面积等。
3.产业园概况。包括县域经济社会及农业基本情况,产业园区域范围、园内人口、交通、基础设施等情况。
(二)发展现状
重点阐述产业园目前建设情况:
1.规划编制情况。规划编制进展情况,以及是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等有关规划相衔接等情况。
2.资源利用情况。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匹配情况。
(三)创建条件及优势
重点阐述产业园主导产业的发展优势:
1.建设水平情况。产业园各项指标情况,包括农产品加工转化、现代要素与技术集成应用程度、园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状况、主导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值比例、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注意与当地及全省进行比较。
2.绿色发展情况。产业园种养结合发展,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控两减三基本”等,以及产业园发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农产品质量追溯,“三品一标”等情况。
3.科技支撑情况。园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情况,如建立产业园大数据平台,开展进行物联网、追溯体系等信息化建设;科研院所入驻园区,开展产学研紧密合作;构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
(四)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
1.功能定位。重点阐述产业园发展内涵、主体功能布局和引领作用等方面。
2.思路目标重点阐述产业园发展思路和建设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每个具体目标包括规模、产量、产值、效益等,要有数据支撑。
3.总体布局。重点阐述产业园空间布局方案,如何统筹布局园区管理及主导产业的生产、加工、营销、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五)创建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1.做大做强园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2.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
3.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建设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
4.抓实绿色防控与生产,推动农牧循环发展,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5.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创业创新孵化区。
6.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示范核心区。
7.促进园村一体化发展,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
(六)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构建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保障机制作为产业园立项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阐述入园企业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现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鼓励探索创业联结、服务联结、金融联结、保险联结、科技联结等利益联结方式;农民就业创新创业;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与分工优化,引导农民发展规模化生产及产后初加工直接获取产业收益,建立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机制;为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等情况。
(七)创建实施计划
重点阐述产业园资金筹措、主要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方向以及园区建设年度实施计划。
(八)政策支持
包括地方政府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内投资等用于产业园建设等情况;具体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九)组织管理
重点阐述产业园实施主体情况,园区管理、开发运行机制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必须成立产业园管理运营机构,并附证明文件。
(十)保障措施
分别从组织领导、绩效考核、政策配套、宣传发动、智力支持等方面阐述。
四、其他材料
(一)产业园建设规划。规划文本完整,并说明审定发布情况。
(二)已制定的推进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文件。
(三)产业园区位图、功能布局图等图示及其他辅助性资料或证明性材料。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