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1 | 来源: 浙江农业信息网
  为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扎实推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种植业现代化步伐,根据《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浙农科发〔2018〕14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高效生态和绿色发展导向,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创建一批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以下简称“五园”)省级示范基地,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明确创建标准、落实具体举措,以点带面、精准发力、层层推进,全面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种植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2018-2020)努力,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完善、结构布局优化、生产清洁高效、产品优质放心、园区整洁美观的种植业主导产业发展新格局,力争成为全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标杆省份。到2020年,建成500个“五园”省级示范基地,其中生态茶园150个、精品果园150个、放心菜园100个、特色菌园50个、道地药园50个。创新生产经营模式、集成绿色生产技术、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率先实现集约化、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
——生态茶园。遵循生态学原理,按照“标准、生态、美丽”的总体要求,建设“布局合理、配置生态、产出高效、绿化美化、制度完善”的生态茶园。茶园内其他植被绿化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全面应用绿色防控、“减肥减药”和有机肥替代,提升茶园生态环境与综合产出水平。茶叶质量追溯全覆盖。2018年创建30个,2019年创建70个,2020年创建50个。
——精品果园。围绕水果产业转型升级和“打造浙江精品果业”的目标,通过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建设成为品种优良、品质至上、设施先进、技术成熟、知名度高、效益显著的精品果园。果园产量达到果树品种的合理经济产量,果品品质达到品种特性要求,符合无公害水果质量标准,质量追溯全覆盖,商品果率95%以上,优质果率80%以上,精品果率35%以上。2018年创建30个,2019年创建70个,2020年创建50个。
——放心菜园。以绿色安全、优质高效为核心,建成“产地环境优、装备设施齐、生产管理精、质量管控严、产品品质佳、田园环境美”的放心菜园。严格控制农药用量和采收安全间隔期,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清洁化生产水平高,农业废弃物及时清理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100%。主栽作物明确,良种覆盖率100%,产品达到无公害以上农产品标准要求,质量追溯全覆盖。2018年创建20个,2019年创建40个,2020年创建40个。
——特色菌园。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食用菌产业绿色化、集约化、专业化、优质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建成“环境生态、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产品优质、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特色菌园,实现工厂化智能生产、机械化设施生产、生态型段木生产、仿野生半人工生产。全面推广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菌糠资源化利用率、塑料筒袋回收率达到100%。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2018年创建10个,2019年创建20个,2020年创建20个。
——道地药园。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与品牌化发展,以“绿色生态、道地优质”为导向,打造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的道地药园,实现“绿色、安全、有效、增收”的目标。重点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新、老“浙八味”等,品种纯正率达到100%,质量追溯全覆盖,药材道地性、品质及药效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2018年创建10个,2019年创建20个,2020年创建20个。
二、主要任务
坚持市场导向,明确创建目标,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品牌价值,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培育专业化标准化绿色生产集聚区,打造一批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样板。
(一)全面夯实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调整品种结构,完善路、沟、渠及排、蓄、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耕作生产机械化等配置到位。发展休闲观光、美丽养生、体验互动等三产融合新业态。
(二)全面革新生产技术。充分发挥“三农六方”科研单位和产业技术团队作用,加强技术开发与技术指导服务,加快生态化、清洁化、集约化、智能化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和产业发展主要瓶颈问题的攻关突破。创新推广农作制度模式,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和“互联网+”,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提升农业技术装备和生产管理水平。
(三)全面把控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创建标准体系,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定期检测产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全面提升品牌价值。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农产品建设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和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支持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三品一标”认定等,支持品牌产品开展农超对接、展示展销、推介活动等,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三、推进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8年8-10月)。省农业厅出台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标准(试行),并以省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组为基础,成立省“五园”创建活动专家组。各地结合实际制订种植业“五园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与具体责任单位,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19年)。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产业基础扎实、发展规划配套、地方政府重视、生产主体积极性高的产区,开展“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创建。组织召开全省种植业“五园创建”现场推进会,建成并推介一批“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组织种植业“五园创建”标准(试行)的评价和优化,分析有关指标和要求的科学性。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总结建设种植业“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的经验方法,集成一批熟化技术,提炼一批典型模式,形成一套符合区域和产业实际的种植业“五园创建”标准体系、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种植业“五园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确保创建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厅将种植业“五园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地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专家进行交叉检查和总结验收,并公布结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政策项目统筹和整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地建设、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推广等,撬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相关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注重技术引领。通过“三农六方”项目引领、产学研结合、省市县联动的农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强化新技术新装备、高效种植模式等技术集成熟化,重点突破绿色药肥、生态防治等技术瓶颈。结合种植业“五园创建”标准,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参观交流等形式,做好技术服务与指导。
(四)宣传营造氛围。省厅在浙江农业微信等相关媒体开辟种植业“五园创建”专栏,宣传展示“五园”建设成效和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深入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五园创建”工作的知名度、关注度和社会参与度,营造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浙江省种植业“五园创建”标准(试行)
 
1 总体目标
按“标准、生态、高效、美观”的总体要求,通过夯实基础建设、提升设施设备、集成熟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将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以下简称“五园”)打造为“功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产出安全高效、管理制度完善、品牌效益凸显”的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样板。
2 基本要求
2.1创建主体明确。“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创建主体为省域内从事相关产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高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示范带动性好。
2.2环境条件良好。环境条件满足《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NY/T5010-2016)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的要求。
2.3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进行定期检测,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有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
2.4品牌知名度高。产品须统一品牌,有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且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2.5树立创建标牌。按照要求的标牌大小、格式和内容,树立标牌,标明创建规模、目标、关键技术、技术负责人、工作责任人等。
2.6普及生产规程。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技术规程印发到户,张挂到园区内醒目位置;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
2.7建立工作档案。创建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
3 具体标准
3.1生态茶园
3.1.1茶园具有一定规模。茶园面积大于5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茶园远离公路干线200m以上,与其他作物地块间建有隔离带。
3.1.2茶园园地平缓。应为平地或缓坡,坡度宜在25°以下,其中坡度15°-25°的茶园需建立等高梯级园地。土壤微酸性,pH值4.5-6.5。土层有效深度1m以上,土壤疏松肥沃,通透性良好,排灌条件良好。
3.1.3品种搭配合理。应选用抗逆、优质、高产、适制性好、商品性好和适合市场需求的茶树品种,无性系茶树良种率70%以上。早中晚生及不同抗性品种搭配合理,中晚生品种种植率不低于10%。
3.1.4 路水系统完整。有主干道、支道、操作道等,能适应机械化生产要求。园内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清洁。建有排、蓄、灌水系统。蓄水池每公顷茶园至少建造1个,容量10m³以上。有条件的茶园建立喷灌或滴灌或水肥一体等现代节水灌溉系统。
3.1.5功能区布局合理。生产资料存放、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设施齐全,茶园离茶叶初制厂的直线距离5km以内,茶叶加工厂应与办公、生活区隔离。园区内建筑物采用统一风格或主题,色彩、外形等协调美观。提倡美化,有体现相关茶文化特色的元素。
3.1.6茶园园相优美。茶树种植规范、长势健壮、园相整齐。茶园与周围自然风光相互映衬,景色怡人。“头戴帽、脚采鞋、中间佩腰带”等基本生态配置到位。连片茶园原则上按照100m*100m的间隔之内设置林带,提倡不影响采摘条件下的其他植物间作,林带与间作的植物树种应多样化、叶色应多变化,落叶树与常绿树搭配,使之形成一定的景观。
3.1.7栽培管理规范。合理采用浅耕、中耕、深耕和免耕等耕作技术。配备有茶园耕作机械,修剪枝、叶等有效养分应全部回归茶园,增加茶园土壤有机质含量。应用节水灌溉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在幼龄茶园间作套种绿肥,可在幼龄茶园行间、隙地种植矮生或匍匐型绿肥,如伏花生、绿豆、三叶草等,4年生以后的茶园不宜再套种绿肥。配备单人修剪机或双人修剪机进行机械化修剪。按照产品标准要求,适时采收,适宜机采的茶园推行机采。严格按照农药、化肥施用采收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摘。
3.1.8病虫防控绿色。配备植保责任人员,负责制定防治计划制订、农药采购、使用、贮藏、处理和防治指导工作,并做好农药进出相应记录。实行统防统治,全面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和色板等现代绿色防控技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选用推荐农药,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建立病虫防治档案,记录防治时间、地块、防治目的、防治措施、投入品名称、剂量、防治效果、操作人等。
3.1.9产品质量安全。对园内生产者和产品进行统一编码,统一包装和标识,有条件的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产品质量查询,健全全程生产记录、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园区内茶叶产品进行定期检测,销售的产品具有准出合格证明。凡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
3.2精品果园
3.2.1基地集中连片。果园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并达到一定规模,露地栽培果园面积200亩以上,设施栽培(大棚、避雨、架式等)果园50亩以上,其中设施葡萄园面积100亩以上。
3.2.2良种覆盖率高。品种主要选择当前我省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同一果园内主栽品种基本一致,良种覆盖率达100%,无检疫性病虫为害。
3.2.3设施先进完善。果园田间机耕路、操作道、排灌沟渠、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喷滴灌、标准大棚、棚架、杀虫灯等生产设施先进,配置自动选果机、果品保鲜冷库、冷藏车等先进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
3.2.4栽培水平较高。果园园相整齐一致,树势健壮,通风透光,杂草、残枝落叶、废弃果袋等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果园清洁;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争取配方施肥;园内开展优新品种引试种,以及设施栽培、控产提质、完熟栽培、肥水管理、节水灌溉、冷链物流等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示范推广;园内主栽品种实施统一的操作规程标准。
3.2.5综合效益显著。果品产量稳定,达到果树品种合理的经济产量,综合经济效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以上。果品分等分级上市,果品品质达到品种特性要求,商品果率95%以上、优质果率80%以上,精品果率35%以上。果品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居于前列,产品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3.2.6质量安全可控。科学使用农药,实施投入品专人专账登记管理制度,农药废弃包装统一回收;生产全程可追溯,生产档案完整规范,上市果品实施合格证准出制度;果品质量长期稳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不良记录。
3.3放心菜园
3.3.1产地环境优良。园地环境条件符合NY/T5010-2016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基地周围无工业等污染源,通过无公害以上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或认定。耕地质量达到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具备可持续生产的潜力。
3.3.2基地特色明显。区域特色鲜明,主导品种突出,茬口搭配合理;相对集中连片,露地蔬菜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小于200亩,山地蔬菜规模要求可适当放宽,设施蔬菜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00亩。
3.3.3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布局合理,路网比较完善,农电通达,沟渠配套,排灌设施完善,抗洪涝能力达到十年一遇的标准,灌溉保证度基本达到100%;产品分级整理、冷藏保鲜、质量检测及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配置合理。
3.3.4配套装备优良。大棚结构优化,棚架安装规范;灌溉基本实现输水管网化、出水微灌化;新型高效施药机具和田间作业机械等装备较齐全。
3.3.5生产技术先进。主栽作物明确,良种覆盖率100%;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普及应用;机械化、轻简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
3.3.6管理过程规范。基地内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主栽蔬菜作物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农事作业,严格控制农药用量和采收安全间隔期,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
3.3.7田园环境整洁。植株残体、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及时清理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率基本达到100%。
3.3.8质量管控到位。建立投入品管理制度,农资仓库整洁,不购买、不使用禁限用投入品,科学安全使用投入品;建立生产档案,实施合格证标识管理与质量追溯制度。
3.3.9产品质量稳定。实行分级和包装,品质优良,商品化处理水平较高;有注册商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之一,或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3.3.10基地示范性好。整体形象较好,管理措施到位,产品安全性有保障,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不良记录;综合效益良好,对于促进当地蔬菜产业提升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4特色菌园
3.4.1 菌园环境良好。菌园周围无工业等污染源,环境空气、生产用水、栽培基质质量应符合GB3095、GB5749和NY/T1935要求,有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
3.4.2生产规模适度。生产区域集中连片,生产规模袋栽食用菌(香菇等)50亩或50万袋(棒)以上;床栽食用菌(蘑菇等)30亩或10万平方尺(蘑菇)以上。山区县、特色品种、新菇种的生产规模可适当放宽20%。
3.4.3基础设施完善。基地沟渠路、水电配套,有清洁水源;菇棚设施整齐,抗自然灾害能力强;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菌料或菌棒工厂化生产中心、接种场所、发菌场地等设备、设施;有产品分级整理、冷库以及废弃物处理等设施。
3.4.4 生产管理规范。全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或技术标准,有生产档案记录、质量可追溯体系等。
3.4.5产品优质安全。产品通过无公害或绿色等认证;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近三年内无质量不良记录。有品牌(商标)、质量追溯二维码与食用菌农产品合格证。
3.4.6综合效益良好。菌园具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可看可学,有示范带动功能;经济、生态、社会效益良好。
3.4.7菌园特色鲜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品种特色。新开发的菇种;列入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或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品种。(2)绿色生态。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应用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菌糠资源化利用率、塑料筒袋回收率100%。(3)科技创新。应用菌棒工厂化生产、轻简化生产、精准化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生产效率、单产和优质化率同比高10%以上。(4)生产方式。工厂化智能生产、机械化设施生产、生态型段木生产、仿野生半人工生产等方式。(5)经营模式。“企业+农户”(1+N)生产模式、农旅结合模式、初精深加工模式、全产业链模式等。
3.5道地药园
3.5.1基地布局合理。应按照中药材道地性与中药材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合理选择与布局示范基地。
3.5.2环境质量良好。示范基地的水质、土壤优良,土壤环境和灌溉水质量应经市级权威检(监)测部门测定,符合GB5628和GB5084的二级标准,并测定其土壤养分情况。有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
3.5.3基地生产规模。示范基地根据不同药材种类与市场需求而定,具有一定的规模,大宗药材在200亩以上,珍稀名贵药材基地生产规模可在50亩以上。
3.5.4物种鉴定或品种认定。示范基地生产的药用植物,须经权威部门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鉴定,并符合传统道地药材与有关法定标准(如《中国药典》2015年版等)规定要求。有物种鉴定证书或品种认定证书,纯正率达到100%。
3.5.5生产质量把控。建立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要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图,实行生产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农药化肥用量较创建前平均减少20%。
3.5.6采收与初加工。适时采收,绿色清洁加工,包装与储藏规范。
3.5.7 生产药材优质。药材外观性状、品质成份等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规定要求。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WM/T2-2004)的规定要求。附有药材质量检测报告。
3.5.8基地示范性好。药材道地性、品质及药效具有较高的认可度,产品品牌具有显著的优势,社会声誉良好,在三产融化发展有创新,带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示范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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